商標註冊
商標是用來推廣及識別持有者的商品及服務,協助公眾將他們的商品及服務與其他競爭者的商品及服務分辨出來。所以,當商人成功推廣商品及服務後,最好立即將商品及服務註冊商標,以防止其他商人推出冒牌商品或/及服務欺騙顧客, 直接影響公司的信譽及利潤。一般來說,在香港註冊商標有以下幾項用途:
保障公司的商品及服務在香港免受侵權;
成功的商標能有效地提升企業形象;
香港註冊商標得到國際認可,日後於大部份國家註冊可享有優先權。
香港商標註冊收費
HKD 6,500 全費, 已包括政府首次查冊費及登記費
首次: HKD 3,250 (須在查冊前支付,包2次政府查冊)
餘款: HKD 3,250 (提交註冊文件前支付)
服務內容
1) 由卓裕/中港顧問給予初步意見;
2) 向政府提交初步意見申請(正式查冊);
3) 申請商標註冊;
4) 領取註冊證書
註冊商標所需文件
1) 商標擁有人姓名及地址 ( 個人身份需提供證件; 如以公司申請, 需提供該公司註冊證明, 商業登記及其中一名董事資料 )
2) 擬註冊商標之圖案
3) 擬註冊商標之類別及其詳細說明
申請程序及時間
1
顧問初步意見
1個工作天
政府提供審批意見
2 至 4 個星期
政府提供審批意見
2 至 4 個星期
2
申請商標註冊
約3個月
(知識產權處不反對可進行公眾咨詢;若知識產權處否決申請,申請人仍可提出證明反對。 但是在此情況下,申請時間便需延長。)
(知識產權處不反對可進行公眾咨詢;若知識產權處否決申請,申請人仍可提出證明反對。 但是在此情況下,申請時間便需延長。)
3
公眾咨詢
3個月
(公眾咨詢,無第三者反對便可以註冊)
(公眾咨詢,無第三者反對便可以註冊)
4
領取證書
公眾咨詢無人反對後,便會獲發證書